我叫陈宇,就是个普普通通的打工人,每天过着朝九晚六、按部就班的日子。每天早上,我都被闹钟扯着嗓子叫醒,迷迷糊糊地洗漱、出门,然后一头扎进拥挤得像沙丁鱼罐头一样的地铁里。到了公司那栋冷冰冰的写字楼,就开始一天的忙碌,日子过得平淡又乏味,就跟白开水似的,一点波澜都没有。
直到林悦出现,她就像一道光照进我这黯淡无光的生活。那是在一场部门间的会议上,我第一次见到她。当时会议室里乱糟糟的,大家都在讨论工作,我百无聊赖地四处张望,突然,她就像一阵清风,带着一身利落的职业装和灿烂的笑容走进来。她的头发随意地挽在脑后,几缕碎发俏皮地垂在脸颊边,笑起来的时候,嘴角那个浅浅的酒窝一下子就把我的心给勾住了。就那一眼,我感觉周围的一切都变成了黑白,只有她是彩色的,从那以后,她的影子就怎么也从我的脑海里赶不走了。
从那之后,我就彻底陷进去了,一头扎进了漫长又卑微的“舔狗”生活里。每天早上,我都得提前一个小时出门。先坐两站公交,那公交晃晃悠悠的,每停一次都让我心急如焚。下了公交还得步行一段路,去那家据说豆子都是从埃塞俄比亚空运来的网红咖啡店,就为了给她买她最爱喝的拿铁。排队的时候,我眼睛死死地盯着店员的手,心里不停地念叨:“快点啊,可别耽误了时间。”拿到咖啡后,我撒腿就往公司跑,一路上小心翼翼的,就怕不小心洒出来一滴,那可是我满满的心意啊。
到了公司,我还得装作不经意的样子,慢慢悠悠地走到她办公桌前,把还冒着热气的咖啡轻轻放下,再附上一张我精心挑选的小纸条,上面写着“今天也要元气满满哦”或者“希望这杯咖啡能驱散你一天的疲惫”。有时候,她会笑着跟我说声“谢谢”,就这两个字,能让我一整天都心情超好,工作都更有劲儿了,和同事说话都带着笑;可有时候,她就只是匆匆扫一眼,敷衍地点点头,我也只能尴尬地笑笑,心里虽然失落得很,但还是安慰自己,好歹她接受了我的咖啡,说不定以后